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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舟山片区建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联合审查机制

为加强对舟山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项目准入管控,近日,市发改委建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阶段联合审查机制。


明确联合审查内容


针对“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在项目核准(备案)前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预先联审,严格项目审查、审批的相关规定,加大审查、服务指导力度。

制定联合审查程序


建立由发改部门牵头,涉及的经信、生态环境、应急等7家部门组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阶段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按照项目情况书面征求或会议征求建设项目审批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分别出具审查意见,发改部门将审查意见作为项目核准(备案)的重要依据。

落实创新举措


发改部门充分发挥投资项目立项审批阶段牵头作用,做好统筹组织工作,协调推动相关审批部门落实“容缺办理”“并联审批”等改革创新举措,加强协作配合,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平台3.0大力推行投资审批“一网通办”,提高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