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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两段准入”改革助力舟山口岸货物通关再提速

11月1日,一批重27.43万吨的进口原油在舟山册子码头靠岸,杭州海关所属舟山海关通过对该批货物实施“两段准入”监管模式,取样后快速放行。口大宗商品推广“两段准入”改革三个月以来,杭州海关累计放行“两段准入”进口报关单111票,放行原油、铁矿石、粮食等大宗货物620.62万吨。“两段准入”以进口货物准予提离口岸监管作业场所为界,分段实施“是否允许货物提离”和“是否允许货物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使用”两类准入监管。开展“两段准入”改革,可以使进口原油、铁矿石、粮食等大宗商品在进行必要的查验及抽样后马上提离港口,实现快速验放。这是杭州海关在此前推行“两步申报”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舟山海关综合业务一科科长茹平海表示,该举措真正实现了海关监管的前推后移,简化了海关在通关环节的监管流程,缩短货物在口岸的停留时间,加速口岸货物流转,为跨境贸易便利化提质增效。

“以前,像原油这样的大宗散货要在口岸抽样送检,等检验合格后才能提离,至少要在口岸停留7天左右。”负责这单原油报关手续的舟山宝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报关员毛海霞表示,现在,只要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报关时选择“两段准入”模式,货主就可在海关取样后,将货物提离海关监管场所存储到自己的储罐,待确认检验检疫合格,办结相关手续后,即可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或使用。“耗时更少、效率更高,还节约了一笔口岸存储费用。”毛海霞说。


“我们粗略算了笔账,实施新的监管模式后,每批货物的放行时间最快可缩短到2个工作日,节省费用5万余元,每年可节省费用约260多万元。”联化(宁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业务员王文强表示,企业采取“两段准入”模式,要求在商品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使用货物,在方便生产经营的同时,也明确了法律责任,强化了企业的守法诚信意识。为保障“两段准入”试点顺利开展,杭州海关在试点开始前做了大量功课,通过实地调研、召开研讨会等方式,摸排试点企业和试用商品,预测试点运行后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成立工作小组及时应对、解决试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确保试点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