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区域概况 投资服务 注册服务 企业优惠 为您服务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一图读懂跨境人民币政策 | 优质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

为加快推动人民币走出去,提升社会大众对跨境人民币政策的了解,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结合跨境人民币业务编写了一图读懂系列,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为您解读政策。



今天,一起来了解一下

优质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业务”~

优质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业务

自贸区内银行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凭优质企业提交的《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转口贸易、退款除外),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资金在境内的支付使用,无需审核其他材料。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包括: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跨境融资(含全口径跨境融资及外商投资企业投注差模式下的外债)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调回等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


政策优势

① 优化业务流程,提升资金结算速率

② 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经营损耗

③ 使用本币结算,规避外币汇兑风险


开办条件
01

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转口贸易、退款除外)


注册年限:在浙江自贸区内注册成立并正常生产或经营1年(含)以上

主体要求:

√以实体生产或经营为主业的企业(包括为集团内实体企业服务的财务公司)

√无实质性违反或故意规避跨境人民币管理规定、外汇管理法规及国家“三反”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房地产企业

×政府平台类企业

×被纳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B、C类企业

×涉嫌大规模跨境投机套利活动

机制建设:有运作良好的内控管理机制,能够自行妥善留存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交易单证等真实性证明资料,并愿意配合经办银行、自律机制或人民银行的事中事后抽查、核实工作

结算情况: 

√长期、稳定地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达到1年(含)以上;

√经常项下累计国际收支申报笔数达到20笔(含)以上或跨境人民币结算累计规模达到2000万(含)以上


02

资本项目


注册情况:注册地在浙江省内,具备真实的试点业务需求

主体要求:

√非金融企业

×房地产企业

×政府平台类企业

资信情况:诚信度高、守法合规情况好。若为合资企业或返程投资,其国内投资主体近1年无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记录(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无人民银行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

机制建设: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办理流程政策依据

※2014年5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从优化外贸结构、改善外贸环境、强化政策保障、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以及加强组织领导等5方面提出16条举措

※2014年6月

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168号),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简化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积极发展融资租赁、开展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等11个方面鼓励企业“走出去”。

※2018年1月

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银发〔2018〕3号),明确凡依法可以使用外汇结算的跨境交易,企业都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

※2019年8月

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印发《关于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业务的通知》(银宏审〔2019〕10号),明确将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作为试点地区,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业务。

※2020年4月

浙江省级跨境自律机制出台《浙江自贸区优质企业和油品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可信企业凭《跨境业务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办理试点业务。


实践案例

2020年4月,某水产有限公司运用试点政策,在浙商银行舟山分行便利化办理高水平贸易投资业务,金额225万元。截至今年11月末,浙江自贸区内企业仅凭收支指令直接办理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结算107笔,累计金额18.58亿元。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