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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公益

一年一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正式开启!

根据《关于开展本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2022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的通知》,市本级于4月1日至6月30日实施2022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检)

年检目的

开展社会组织年检,是法律赋予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职责,是社会组织应承担的法律义务,也是政府对社会组织进行规范管理的行为。年检为进一步确认社会组织法人资格,考察社会组织按章程开展活动、加强内部管理情况,实施社会组织评估,政府购买服务和资助等提供依据。

年检范围

2022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年检。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团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实行年度报告。

年检时间

社会团体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年检年报材料的填写和报送。报送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在10日内补正。逾期不予受理。

年检要求

1.应参检的社会组织通过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建议使用“360 极速版”IE10内核及以上版本或“谷歌”浏览器登录),在首页选择“舟山市”后,依次点击“部门服务—市民政局—其他行政权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在线办理”,选择法人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按照说明及相关要求提交有关年检材料;慈善组织须在网上填报完成《年度工作报告书》,按要求提交有关年度工作材料。

2.社会组织单位将完成后的《报告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社会团体印章,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年检材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由业务主管单位进行初审,签署年检意见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社会组织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经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初审意见的年检材料报送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审查后作出年检结论并加盖年检印章。